一、学科点简介
本学科点现有教职员工共75人,其中专职教师64人,其中教授8人,副教授22人,硕士研究生导师(校内)19人,双师型教师21人,博士9人,海外留学经历教师13人,国内访学教师9人,企业挂职锻炼22人,教育部设计学专业教学指导委员会工业设计专业分委员会委员1人,教育部新世纪优秀人才1人,武汉工程大学教学名师2人。另有校外兼职教师团队20多人。
本学科设有产品设计、环境设计、视觉传达设计、数字媒体艺术设计四个学科方向,建有“生态环境设计研究中心”湖北省高校重点人文社科基地、生态环境设计研究所、产品设计研究所、视觉传达设计研究所、工程动画设计研究所、家电产品设计研究工作室、环境设计工作室、交通工具设计工作室等科研平台,同时还建有模型实验室、材料与工艺实验室、摄影实验室、印刷与包装实验室、三维动画实验室等12个专业实验室研究平台,建有校外实习基地30多个,拥有独立图书资料室600余平米。
学科点教师申报省部级、地厅级等纵向科研项目20余项,主持横向科研项目近300项,发表学术论文300多篇,出版教材和学术专著20余部,获得授权发明专利3项、实用新型专利7项、产品外观设计专利1000余项,指导学生参加设计竞赛活动获红点奖、金犊奖、大师奖、中国之星奖等赛事奖项500多项。
二、培养目标
行政管理(艺术管理专业方向)教育的目的是向学生传授艺术管理的基本知识和技能,培养具有艺术管理能力的专门人才,围绕“设计+管理+实践能力+创新能力”的人才培养思路,根据社会对艺术设计及项目运营、战略管理方面的人才需求,面向艺术设计机构与团体,培养具有设计及商业项目运营管理方面的专业应用型管理人才,为设计机构或企业设计部门培养所需的设计经理人才,为设计项目提供商业策略和设计战略,以提升设计品质与项目综合价值。
本专业招收全日制行政管理(艺术管理专业方向)硕士:
1.具备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和道德观,良好的专业素质与创新精神,热爱祖国,遵纪守法;勇于创新,富有团队合作精神,积极为国家经济建设服务,为社会发展需要作贡献。
2. 具有坚实的专业基础知识和专业技能;具备较高的艺术修养与管理能力,视野开阔,了解本学科前沿的发展动态;具备发现问题、思考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能够运用专业理论知识解决设计实践中的实际问题。
3.具有以改善人类生活为己任,秉承以人为本的设计理念;遵守设计师职业操守,关注生态、保护环境,倡导绿色设计。
4.能较熟练掌握设计和研究中基础性的计算机应用软件、互联网、数据库技术以及必要的信息技术等,并具有一定的外语交际能力。
5.积极参加体育锻炼,注重个人修养,身心健康。
三、招生对象
具有大学本科学历人员,具有较高文化修养,综合素质好。
四、学习年限
学制3年,其中课程学习时间1.5年,专业实践时间0.5年,学位论文时间1年。
五、主要研究方向
1.艺术管理
六、培养方式
1.导师根据培养方案的要求和因材施教的原则,从学生的实际情况出发,在研究生入学后的两周内制订出针对研究生个人的培养计划并填写有关表格,报研究生主管部门备案。主管部门按照培养方案的有关要求,定期检查培养计划的执行情况。
2.研究生学习过程分为三个阶段:第一阶段为公共课和专业理论课学习,课程学习时间主要集中在第一年;第二阶段为课题研究(含创作与设计)阶段,要求学生进入企业或导师工作室学习和实践;第三阶段为毕业设计和毕业论文完成阶段。
3.实行导师指导、教师面授、学生自学、共同讨论和设计实践相结合的培养方式。研究生公共课和专业理论课主要由我校教师承担,实践课以及毕业设计、毕业答辩由企(行)业专家和校内老师共同担负。总体原则是:指导过程中,应充分发挥导师的主导作用和学生自学的主体作用,注重理论与实践的结合,加强实践应用能力的培养。
4.学位课程学习与设计实践紧密结合,应吸收不同学科领域的专家、学者和实践领域有丰富经验的专业人员,共同承担研究生的培养工作。注重培养实践研究和创新能力,增长实际工作经验,缩短就业适应期限,提高专业素养和就业创业能力。
5.授课教师应对所开设课程精心准备,对学生的作业和作品严格要求。无论以何种形式授课,课程结束时均须按规定进行认真的考核并评定成绩。
七、学分要求
实行学分制,学位课程和实践环节总学分不少于50学分。具体课程设置学分如下:公共课不低于10学分;专业必修与专业实践课不少于36学分;选修课不少于8学分。
八、科研实践
1.结合我院专业特点,硕士研究生在校期间必须参加导师承担的科研项目或大型的设计竞赛,或参加创新创业活动;
2.在本学科或相关学科的专业性学术刊物或国际学术会议、省级以上学术展览上以第一作者或第二作者(导师为第一作者)公开发表1篇属于学位论文内容范畴的论文或一幅以上与学位论文内容有关的艺术设计作品;
3.研究生在读第1学年期间自主参加学校、学院举办的学术报告2次,听取学术报告内容并写出相关报告上交导师,导师对研究生进行综合考核和评定。
九、学位论文工作
硕士研究生应在第四学期申请开题并撰写开题报告。在学位论文答辩之前,必须在本学科或相关学科的专业性学术刊物或国际学术会议、省级以上学术展览上以第一作者或第二作者(导师为第一作者)公开发表1篇属于学位论文内容范畴的论文或一幅以上与学位论文内容有关的艺术设计作品;或参加相关创新创业活动与竞赛并获奖。
导师应将对研究生创作能力的培养贯穿于研究生学习的全过程,并要求研究生按指导教师指定的书目读书,写出读书笔记。在学位论文、毕业设计开始之前,应撰写阶段性论文、创作阶段性设计作品或参加相关创新创业活动。
学位论文字数要求不低于3万(不含图例、图表)。论文选题报告、印刷格式及体例执行由学校统一规定。学位论文评价结论分为:优秀、良好、合格、不合格四种。优秀≥90;良好: ﹤90≥75;合格: ﹤75≥60;不合格:﹤60。
学生按规定修完培养方案规定的全部课程,毕业论文通过答辩,符合武汉工程大学研究生学位授予的相关条件者,获颁学历证书,并授予硕士学位。
课程设置
课程设置突出行政管理(艺术管理专业方向)跨学科的专业特点,“设计+管理”、“理论与实践”相结合进行培养;教学方法采用课堂讲授、行政管理(艺术管理专业方向)科研、行政管理(艺术管理专业方向)实践、行政管理(艺术管理专业方向)工作坊、学位论文相结合的方式,使学生掌握行政管理(艺术管理专业方向)的基础理论和实践能力,培养设计行政管理(艺术管理专业方向)综合能力。